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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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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以宪法为活动准则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的基层工会组织,是学院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
1.贯彻实施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,围绕学院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,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作好工作总结。布置、指导、检查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。

2.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任务,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及会务工作,按期召开代表大会,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,并向大会报告工作。大会闭会期间,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,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执行及提案的落实情况。

3.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在教职工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、法纪教育、师德师风教育和其他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。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、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,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院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,立足岗位,做好本职工作。

4.履行维护、建设、参与和教育职能,引导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、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。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校务公开工作,促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。

5.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,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,保障和落实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。

6.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文化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,开展教职工文化交流、知识讲座和专业技能等比赛活动。

7.配合有关部门开展“三全育人”工作,做好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。培养树立典型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院改革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
8.关心教职工生活,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。做好对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帮扶、慰问和送温暖工作,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,力所能及地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
9.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,有计划地组建并管理好各类教职工社团,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,丰富、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,营造社会主义新型和谐的人际关系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

10.加强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工作,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;提高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思想、文化素质。

11.深入基层、深入教职工调查研究,听取教职工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,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,起好沟通桥梁作用。

12.加强工会自身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制度建设。做好新会员的发展、接收、教育工作;搞好工会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管理和考评工作;不断完善工会各项制度;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干部;做好来信来访接待;积极推进 “职工之家”建设。

13.搞好宣传工作,办好工会网页,传递信息,沟通情况,宣传先进,发挥工会窗口作用。

14.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、工会财产,接受会员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查。

15.整理、管理好工会文书档案、会员档案工作。   

16.完成学院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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